近日,石家庄高新区管委会印发《石家庄高新区进一步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出台10条举措进一步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对获得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的,石家庄高新区将给予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1∶1的配套经费支持,最高资助2000万元。对获得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的,按照省级项目资金的20%进行资助。对完成新药临床前研究并取得受理号的品种,每项给予100万元资助。对进入I、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的品种,分别给予100万元、150万元和250万元资助。对完成临床I、II、III期研究的,再按照投入该产品临床试验费用的20%,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0万元和3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年最高资助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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