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下午,中国(海南)自贸区海口江东新区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海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调研、统筹规划,决定设立海口江东新区,将其作为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点先行区域,作为海南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精神的重要创新示范。
海口江东新区位于海口市东海岸区域,东起东寨港(海口行政边界),西至南渡江,北临东海岸线,南至绕城高速二期和212省道,总面积约298平方公里,分为东部生态功能区和西部产城融合区。其中东部生态功能区约106平方公里,包含33平方公里的国际重要湿地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部产城融合区约192平方公里,包含临空产业园片区、桂林洋国家热带农业公园片区、桂林洋高校片区及沿江生活片区等。选择江东打造新区,主要基于区位优势独特、生态环境一流、后发优势明显三方面的突出优势。
设立江东新区是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举措。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宣布党中央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这是党中央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彰显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决心的重大举措。
为落实好这一重大国家战略,海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调研、统筹规划,决定设立海口江东新区,将其作为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点先行区域,作为海南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精神的重要创新示范。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和省长沈晓明高度重视,多次主持会议研究、亲自部署推进,要求把江东新区打造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标杆中的标杆,打造成为展示中国风范、中国气派、中国形象的重要窗口。
江东新区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在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建立开放型生态型服务型产业体系等方面做表率,努力建设成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集中展示区。根据战略定位,江东新区将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的创新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展示区、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体验区以及建设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示范区。
江东新区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遵循“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海南特色、高点定位”,坚持“大视野、大思路、大手笔、大开合”工作思路,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两年出形象、三年出功能、七年基本成型”的时间表,全力加快推进规划建设。重点做好“四个打造”:打造世界一流的零碳新城;打造彰显中国文化海南特色的靓丽名片;打造城乡一体和谐共生的中国示范;打造全球领先的生态CBD。
据介绍,规划建设江东新区是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大部署,是面向世界、属于全国、留给子孙后代的宝贵财富。海南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希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集全球之力、聚全球之智,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努力把海口江东新区打造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标杆中的标杆,舰队中的旗舰,为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打好头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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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江东新区概念性规划方案面向全球招标
6月3日16时正式启动记者从6月3日下午召开的中国(海南)自贸区海口江东新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口江东新区概念性规划方案国际化招标工作将于2018年6月3日16时正式启动,将面向全球公开邀请最优秀的规划设计机构共同参与。
据介绍,设立海口江东新区是海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精神系列行动的重要一环,是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大举措。
海口江东新区将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海南特色、高点定位”,坚持“大视野、大思路、大手笔、大开合”工作思路,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两年出形象、三年出功能、七年基本成型”的总体部署实施,集成世界一流规划设计机构、一流开发机构、一流施工单位,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品质建设生态化、国际化、人性化的江东新区,打造成为海南展示中国风范、中国气派、中国形象的重要窗口。
同时,海口江东新区将着眼国际一流水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化设计,坚持“五网”先行、一次性规划,打造世界一流的零碳新城,打造彰显中国文化海南特色的靓丽名片,打造城乡一体和谐共生的中国示范,打造全球领先的生态CBD,实现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产空间集约高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建设“青山绿水、碧海蓝天”城乡一体的现代化田园城市。
概念规划国际招标将于北京时间2018年6月3日16时正式启动,应征机构须在6月22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评审后,6月27日前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10家投标机构,中标单位经实地踏勘和调研后9月份提交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委员会将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定,选取优秀方案1个、优良方案2个,并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