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经区管办〔2018〕13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安徽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2018〕131号)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工作经验,现就我区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重大意义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照后减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宽进严管”的审批监管方式,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
成立“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由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桑林兵任组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杨静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12月25日将名单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任务
1.梳理涉改清单。对第一批106项涉改事项,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梳理,确定由本单位实施审批和监管的具体事项,分别登记造册,于12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细化工作方案。对由本单位实施的审批事项,逐一制定优化审批并强化监管的工作方案;对由本单位实施属地监管的事项逐一制定强化监管工作措施,同时向社会公布。具体方案12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加大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对改革政策和工作措施进行宣传解读,扩大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4.及时总结提高。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未依法依规履职的将严肃问责。
特此通知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