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圆满完成国家、区、市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有效解决当前园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园区环境保护管理,提高园区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根据《固原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固原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固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固原经济开发区2019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固原经济开发区2019年环境保护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贯彻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建立健全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大气污染及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打赢大气污染防治及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园区环境质量,优化园区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深刻认识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回头看”,认真查找环保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短板,围绕反馈问题进行细致排查,持续整改落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从根本上解决辖区园区存在的突出环境保护问题。(责任领导:马武,责任局室:环保安监分局,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并长期坚持。)
(二)认真抓好规划环评管理
严格园区规划环评管理要求,执行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结论,完成新材料产业园东至河区、清水河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依照“一区三园”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园区总体规划环评修编;坚持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衔接机制,按照发展生态友好型工业的要求,以园区规划环评指导项目环评,严把项目入园环保审批关,不得引进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企业。入园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各项环保要求。依法执行入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帮助企业完成项目环审批。(责任领导:马武,责任局室:环保安监分局,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三)认真抓好园区环境管理
1.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编制“一区三园”应急预案,督促化工企业及重点工业企业完成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根据固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强化园区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并根据预警及时组织企业启动落实停限产等应急减排措施;制定园区达标排放工作方案;编制园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责任领导:马武,责任局室:环保安监分局,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一是对园区燃煤锅炉进行认真排查摸底,拆除淘汰20吨以下燃烧锅炉,加强金昱元公司20吨以上燃煤锅炉在线监测系统监督管理。二是强化园区及企业料堆扬尘整治,对园区道路扬尘,工业企业大型料堆,工业固体废弃物运输、装卸、储存、转移、输送等环节,厂区及周边裸露地面密闭、覆盖、绿化等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堆场、厂区裸露地清单;三是加大园区道路保洁监督管理,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全面达标排放和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禁止焚烧桔秆和杂草、枯枝落叶等杂物,对废物焚烧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加大管控及处罚力度,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使建筑工地严格做到“六个100%”(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责任领导:任万江、马武、张恭昌,责任单位:经建局、环保安监分局、投资发展公司,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并长期坚持。)
3.加强水环境管理。对新材料产业园金昱元公司污水排放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集中处理,封堵生产废水排污口,严禁排入园区公网,达到零排放。对“一区三园”企业排污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督促企业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入园区提升泵站,使排水管网系统安全投入使用。完成慈善产业园污水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解决雨季雨水对泵站的冲击影响,保证园区排水系统安全有效运行。(责任领导:马武,责任局室:环保安监分局,完成时限:8月底前。)
4.加强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督促加快新材料产业园固体废物堆场建设,使园区危险废物有效贮存、处置;督促金昱元公司加强固废堆场建设,加强危废科学综合利用和规范化管理;督促园区环境保洁单位抓好轻工产业园、圆德慈善产业园、清水河工业园、西兰银物流园生产、生活垃圾的及时清运。(责任领导:马武,张恭昌、责任单位:环保安监分局、投资发展公司,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加强环境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园区内企业环境问题排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依法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要求,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未达标排放、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禁止生产,落后的、污染严重的依法关停;加强园区涉水企业监管,通过政府购买,聘用中介机构对新材料产业园氧化塘水质进行定期检检验,对园区涉水企业污水排放量、排放指标、排放强度、治污能力、清洁生产等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园区企业污水排放台账,形成“一园一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整改到位。加强园区企业的环境监测监管,加强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力度,对园区企业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责任领导:马武,责任局室:环保安监分局,完成时限:6月底前。)
(四)加快环境保护项目建设
加快建设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系统)项目、新材料产业园雨污分流及污水提升泵站项目、新材料产业园供热供水项目,新材料产业园中水综合利用项目新材料固体废物堆场项目;慈善产业园长城梁区排雨污分流排污管网项目。(责任领导:任万江、张恭昌,责任局室:经建局、投资发展公司,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五)提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有效利用已购置的5台多功能清扫车辆,再积极争取购置2辆多功能清扫车辆,加强园区环境卫生保洁清扫力度;结合实际,为每个园区配备垃圾箱、垃圾清运车辆等必要的环卫设备,启用新材料产业园垃圾中转站,完善园区环保设施,提升环境保护能力。(责任领导:马武、张恭昌,责任局室:财政局、投资发展公司,完成时限:6月底前。)
(六)认真抓好项目环评审批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组织对入园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服务流程,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审、统一批复的服务模式。加强环境审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领导:梁振华、马武,责任局室:企业服务中心、环保安监分局,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完成当年任务并长期坚持。)
(七)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
根据《固原经济开发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进一步组织对辖区“散乱污”企业开展摸底调查,认真分析,按照“依法关闭一批、整改规范一批、搬迁入园一批”的要求,分类分阶段治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发展质量。(责任领导:任万江、梁振华、马武、张恭昌,责任局室:经建局、企业服务中心、环保安监分局、投资发展公司,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局(室)、投资发展公司,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辖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协调、检查督导、整改落实工作。
(二)落实目标任务。各局(室)、投资发展公司,要树立绿色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对照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三)密切协调配合。各局(室)、投资发展公司要按照“牵头抓总、全面排查、彻底整治”的要求,认真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要加强与配合单位之间的统筹协调,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好环境保护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四)强化督查问责。建立层层调度机制,各局(室)、投资发展公司要将工作落实情况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管委会调度工作进展,组织人员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对不履行工作职责,按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