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办发〔2020〕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实施方案(2020—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湖南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实施方案
(2020—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发挥湖南“一带一部”优势,全面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充分把握大湾区建设的战略机遇和溢出效应,务实推进交通、产业、科技、生态、民生等领域对接合作,以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开放合作,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加快推进湖南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便捷高效对接通道。
1.加快建设高速铁路大通道。规划建设广清永高铁,加快建设张吉怀高铁、常益长高铁,加快推进长赣高铁和呼南高铁(湖南段)邵永、襄常、益娄段前期工作,加开直达香港、广州、深圳、珠海等地高速列车,建设湖南至大湾区3—5小时便捷通达圈。
2.推进高等级公路互联互通。加快京港澳高速公路(耒宜段)扩容工程、临武至连州、道县至连山等高速公路规划与建设,全面打通省际公路断头路,畅通湖南至粤港澳公路运输通道。
3.加快航空网建设。提升黄花机场区域性国际航空枢纽地位,构建长沙四小时航空经济圈。加快长沙机场改扩建,湘西、郴州机场建设,以及新建娄底机场、迁建永州机场前期工作,加密长沙、张家界等地至大湾区主要城市的航线航班。支持常德航空口岸申请临时开放。
4.加强信息领域合作。加快互联网国际出入口带宽扩容,促进与大湾区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政务服务、电子口岸、信用建设、交通、空间地理、农产品市场、应急指挥等领域信息资源共享。推进自主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和产品应用,提升信息安全保障水平。支持大湾区企业参与湖南省级大数据中心建设。
(二)推进现代产业协同发展。
5.大力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加快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提升综合承载能力。依托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长株潭衡试点示范城市群、“两山”、“两带”特色创新高地等,重点打造岳长株潭衡郴战略新兴产业承接带。支持张家界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等市州建设面向大湾区的生态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带。
6.推动先进制造业全产业链对接。紧盯大湾区全球大数据硅谷和国际数据经济创新中心建设,加强与大湾区先进制造业及科技创新对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打造自主可控计算机及信息安全、航空航天、新型轻合金、碳基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基因技术及应用、新能源与智能电网、军民融合等全产业链。支持共建特色产业发展联盟。
7.精准对接大湾区“菜篮子”工程。瞄准大湾区对优质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发挥区位优势,打造“湘江源”蔬菜区域公用品牌。扶持智能化温室大棚、作业机械、水肥一体化、生产加工智能可视化系统、产后处理、仓储及冷链物流等现代化设施设备建设,建设湖南“湘江源”优质特色蔬菜、环洞庭湖区外向型冬春蔬菜及武陵山、雪峰山、罗霄山高山反季节蔬菜等优质蔬菜生产基地。依托优质地方畜禽品种资源,打造永郴衡娄邵“优质湘猪”产业集聚区、湘中南优质家禽产业带和郴州永州预制菜基地,全方位对接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将供大湾区农产品纳入“身份证”管理,为大湾区提供丰富多样、绿色生态、优质安全、供需稳定的“菜篮子”产品。
8.建设对接大湾区现代物流体系。着力提升长株潭国家物流枢纽地位,建设长株潭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怀化、郴州、岳阳、衡阳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重点建设现代物流集聚区、新型特色专业市场、跨区域多式联运中心、跨国供应链管理中心。推进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集成应用,推动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链物流。支持至大湾区的全货班机和国际铁海联运“五定”班列发展,加快建设农产品直供大湾区集散中心,鼓励企业依托大湾区各类开放性平台建设境外营销渠道、海外仓。
9.务实发展“飞地经济”。支持大湾区相关主体通过托管、股份合作、产业招商等方式与湖南合作共建产业园区,积极探索完善“飞地经济”产业合作园区税收征管、统计分解和利益分配机制,打造“飞地经济”示范区。鼓励与大湾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实施资源互补合作。
(三)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
10.积极对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支持企业、机构和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在深圳、广州、佛山等创新资源集聚地设立离岸科创平台,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离岸创新联盟,发展“科创飞地”。加强与大湾区科技合作,探索“异地研发孵化、驻地招才引智”协同创新模式,实现“孵化在大湾区、产业化在湖南”、“研发在大湾区、生产在湖南”。
11.推动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支持与大湾区共建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共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开展重大技术联合攻关,共同培育建设若干技术转移中心。加快推进湖南粤港澳科创园、大数据产业园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中医药领域合作,共同推进中药标准化认证、中医药技术研发和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开发。
12.优化区域科技创新创业环境。深化与大湾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海关等部门在跨区域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方面协作,推动以仲裁、调解等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密切与大湾区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贸易方面的国际合作。支持大湾区社会资本在湘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建设区域协同创新服务平台。
13.强化人才交流合作。加快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加强与大湾区科技创新人才合作交流,对大湾区优秀高端人才来湘工作,在安家落户、子女教育、社保转移、职称评审、课题申报、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四)促进区域旅游休闲康养联动。
14.推动精品旅游线路市场对接。共同开发一程多站式旅游休闲康养连线产品,联合推出伦敦(或法兰克福)—长沙(或香港)—香港(或长沙)等航空高铁旅游,张家界、崀山-丹霞山世界遗产旅游,湘西自治州、怀化、永州、清远、韶关等湘粤民俗文化旅游,梅州、韶关—郴州、长沙、株洲、湘潭等红色旅游,珠海—韶关—郴州—长沙—张家界等温泉康养休闲旅游等精品线路。支持开通面向大湾区的永州—桂林—广州—深圳专列旅游线路。
15.搭建面向大湾区旅游推介平台。定期举办湖南与大湾区旅游合作交流活动,实施跨省区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加强旅游线路宣传对接。办好湖南国际文化旅游节、中国(张家界)国际森林保护节等活动,积极参加大湾区旅游节会活动,加强旅游标准、管理和服务对接,推进建立粤港澳湘旅游发展联盟。
16.推动粤港澳湘文旅康养项目合作。以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为重点,加强与大湾区在创意设计、影视、动漫游戏、音乐、文化金融和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支持大湾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来湘发展,加快文旅、养生保健、医疗、康复养老及信息服务等产业融合,促进康养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娄底医养中心、乾州古城、邵阳生态文化村镇、溯源湘江森林旅游精品线路、湘粤森林生态旅游、南岭国家森林步道、桂东养生休闲避暑等文旅项目建设。
(五)深化公共服务对接合作。
17.深化教育合作。支持与大湾区开展联合办学、学术交流、教师互聘、学科共建,加强师资培训、课程改革和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大湾区科研院所在湘设立分支机构,加强教育人才相互交流,放宽高校、职业院校教师赴港澳培训条件限制。
18.强化医疗卫生合作。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协作,联合培养全科医生、紧缺专科型医生,加强医疗技术创新与协作,共同推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落实粤港澳湘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促进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合作共享,支持香港优质医疗机构和医疗人才来湘开设分支和执业。加强与广东省相关机构合作,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并报销医保费用。
19.拓展就业创业合作。加强与大湾区在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方面合作,共享就业创业、资源对接、人才供求信息。鼓励大湾区人才来湘创业,支持各级创业孵化基地积极吸纳大湾区创业团队入驻孵化。
(六)共同深化改革开放。
20.全面实施“拓口兴岸”工程。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大湾区在人才、科技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积极申报中国(湖南)自贸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州申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争取设立直通港澳的内地高铁口岸,进一步便利港澳与湖南居民往来。持续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口岸”建设和“一站式作业”改革。加强粤港澳直通车运营管理。
21.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推进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通过中非经贸博览会、世界计算机大会、中国(湖南)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湖南(香港)投资贸易洽谈周、全球湘商大会,以及高交会、深圳文博会等活动平台,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22.建立对接对话合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高层论坛、经贸洽谈会等平台作用,建立和完善与大湾区高层对接对话和部门协商合作长效机制。引导和鼓励大湾区湖南异地商会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引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
2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与大湾区市场执法标准、监督管理、信用联动等衔接合作机制,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实现信用信息资源互通、互认和互用。对标大湾区,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提供项目建设、企业运营全流程服务,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信息互通共享。
(七)加强平台引领对接。
24.深化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与大湾区对接。加强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突出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轻工纺织、矿产开发和加工、现代物流、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产业,合理布局、分工协同,有力有序有效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构建大湾区重要科技产业配套基地、制造业转移承接基地和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25.共同打造湘粤港高铁经济带。完善高铁沿线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优化城市发展定位、战略目标和空间布局,统筹谋划产业布局、重大项目、市场体系、生态保护等,推进共建湘粤港高铁经济带。
26.推进长株潭与大湾区联动发展。加快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增强区域经济、人口承载力,建设长株潭现代化都市圈。加强长株潭与大湾区在先进制造、科技、教育、金融、信息、文化创意等领域合作,加强湘江新区与深圳前海在人才、科创、金融等领域合作,共同探索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加快高质量发展。
27.探索建设跨区域金融合作示范区。支持大湾区金融机构在湘设立分支机构、建立电子商务国际金融结算中心和离岸金融结算中心,加快湖南金融中心建设。大力引进大湾区各类投资基金,共同打造湘江基金小镇。支持省内企业在大湾区设立投融资平台、赴深港上市直接融资和发行人民币债券。开展金融监管合作,强化风险防范。
(八)共筑南岭生态安全屏障。
28.共同保护“一山一江”生态格局。加强南岭山脉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天然林管护责任,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南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珠江岸线和水资源保护,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和开发利用区并实行严格管理。
29.共同推进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加强湘粤交界地区战略合作,坚持生态导向,以自然山脉、主要河流、农业生产基地为本,以城市公园、街头绿地为斑块,以重大交通干线两侧绿化带为廊道,共同推进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30.推进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建立湘粤跨省山林、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互通、联合监测、数据共享、联防联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加强与大湾区在环境保护科学基础研究、环保技术攻关及环保产业等方面合作。
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研究重大政策举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按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商合作,推进本领域、本地区与大湾区合作事项落地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单位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协调,重大事项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