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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4-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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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建办村函〔2020〕152号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社团第一党委、社团第二党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

建办村函〔2020〕152号

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社团第一党委、社团第二党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已经2020年3月30日第21次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分工认真研究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及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对标对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要求,制定我部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持攻坚态势,强化攻坚责任,不折不扣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整改工作,紧紧围绕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倾斜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着力补齐贫困人口住房安全短板。坚决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凝聚攻坚合力,帮扶和推动定点扶贫县和大别山片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总结宣传,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我部脱贫攻坚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不折不扣做好“回头看”整改工作。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回头看”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纠正和解决问题,确保做到真改实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集中力量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工作要求,聚焦全面解决“三保障”问题,动员行业力量,强化资金投入和技术帮扶,倾斜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加强工作调度,应对疫情影响,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全国一道全面完成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

(三)坚决完成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指导和督促各地将“回头看”排查发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作为新增任务全部列入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并按照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的要求,有序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新增任务较多、排查发现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挂牌督战,深入实地开展专项调研督导,确保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扫尾任务于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指导和督促各地对照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完善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确保到2020年6月底前达到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验收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解决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的长效机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保持扶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确保新产生的农村危房能够及时纳入改造范围。

(四)持续推进定点扶贫和联系大别山片区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签订中央单位定点扶贫责任书,确保各项指标计划数不低于2019年计划数。研究制定定点扶贫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帮扶举措,落实帮扶责任,全力支持定点扶贫县克服疫情影响,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在农村危房改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筑业产业扶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等方面对大别山片区给予政策指导和倾斜支持,加强与片区省份以及有关中央单位沟通联系,召开大别山片区脱贫攻坚推进会议,持续发挥沟通、协调、指导和推动作用,助力大别山片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要把“回头看”指出的问题与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出的问题统筹起来,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整改。要把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监察组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不准”规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扎实落实帮扶举措,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部有关单位要会同驻部纪检监察组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及时梳理和通报典型案例,并开展约谈和问责,全面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三)加强总结宣传。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利用部门户网站、中国建设报等媒体,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系列宣传报道,重点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定点扶贫、联系大别山片区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实践经验、生动案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充分展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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