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扎实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2018-06-22 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 张学荣 燕卫林
58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以来,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扎实开展了固体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以来,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扎实开展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采取严格项目准入,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大环保巡查力度,大力实施环保项目等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河口经济开发区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学习宣传作为贯彻落实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细化措施,使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到管委会职工、深入到企业员工,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环境保护意识。定期在《河口开发区》报、开发区网站刊发相关内容,对开发区宣传进行总体引导;要求企业定期在宣传橱窗、户外电子显示屏悬挂、播放有关内容,营造企业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浓厚氛围;通过有奖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的形式促进知识学习;充分利用企业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进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知识网上交流互动。

完善监管体系,增强监管能力

实行网格化监管,确保监管全覆盖。河口经济开发区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将开发区细分为8个片区网格,95个企业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做到了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把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零遗漏。实施动态化监管,及时调整网格分工,监管体系更加完善。

加强监督检查,杜绝非法存放转移。网格员巡查的同时,业务科室实行定期、不定期重点巡检,重点检查企业环保设施日常运行情况、危险废物暂存转移情况、一般废物利用情况等,指导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加强部门联动,凝聚监管合力。积极与区环保分局业务科室进行沟通衔接,对开发区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固体废物污染情况,共同进行处置,实行信息共享,监管联动,增强震慑作用。先后共同对海蓝德院内违规晾晒豆渣、兴和管业违规晾晒豆渣、安运汽修危废管理不规范等行为进行了共同处置。

实施源头治理,减少固体废物产生

严格项目准入,减少高排放项目。河口经济开发区严格项目准入门槛,自2008年下半年,限制新建化工、造纸、印染、水泥、电解铝、冶炼、火电、涉重金属类项目,重点引进科技、环保、高效的产业项目,杜绝新增固体废物高排放项目。

开展评级评价,促进转型升级。积极开展化工生产企业转型升级行动,通过开展安全、环保、质量、节能评级及综合评价,规范化工生产企业行为,倒逼化工生产转型升级,达不到要求的坚决淘汰,不断提高企业环保水平。自2015年,“四评级一评价”已经实施三轮,开发区化工生产企业从15家减少到13家,且存续的化工生产企业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完善,固体废物产生、暂存、处置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开展“打非治违”,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按照网格化分工,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发现一处、清理整治一处。每月开展一次辖区散乱污项目全面摸底排查,2018年开展摸底排查5次,巡查企业470家次,避免土(小)污染企业死灰复燃,产生固体废物污染。

实施分类管理,减少环境污染

严防死守,做好危险废物企业监管。河口经济开发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开发区现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1家,是开发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管的重点。经过持续的上级环保部门抽查、开发区日常监督、企业整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均建设了符合标准的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产生、暂存、处置严格执行申报登记规定。

加强指导,做好一般固废企业监管。对一般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监督其做好一般固废的处置利用,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进一步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减少锅炉废渣,监督污水处理厂做好污泥无害化处置。

优化服务,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在河庆路沿线、康苑小区等开发区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生活垃圾桶40余个,每年花费12万元,委托新科信保洁公司进行统一清运处置。企业生活垃圾处置,帮助企业委托保洁公司进行处置。


上一页 123 下一页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