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重要活动多、重大项目多、承担任务重,在不断作出重要贡献和提升影响力的同时,相关廉政风险也在增加。为此,开发区党工委根据达拉特旗委关于印发《达拉特旗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的通知、以及达拉特旗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不断提升工作效能、防范廉政风险,促进达拉特经济开发区 “三重一大”事项规范运行。
进一步严格“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和议事决策程序。确定达拉特经济开发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事项范围和具体清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办理的原则和要求,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的必须坚持规定程序、进行规范动作,并自觉接受旗纪委派出机构监督。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的,均应提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程序。出台相关制度,严格事前请示报告,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程序就“三重一大”事项向党工委或管委会进行请示报告,避免出现重大信息模糊、滞后、误差。严格把关“三重一大”事项运作程序,严格事中监督,确保重大事项符合法规、党纪政纪和政策规定。严格事后报告备案,“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确定后,完整留存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材料,以备查询。“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完成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将事项实施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党工委或管委会。
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网上监管报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确定后,完整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上适时照片及其他相关资料要第一时间传送至达拉特旗信息化监督平台,形成完整资料供社会民众及纪检监督部门进行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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