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保扶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在省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发〔2018〕3号)、(黔东南人社局通〔2018〕190号)文件下发后,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中心工作和扶贫大局,制定落实工作方案,积极采取政策宣传、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目标等方式,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定期开展贫困人员与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数据信息对比,做到标识精准到人,实施精准管理,全面落实《实施意见》,助力脱贫攻坚。
据了解,该区对全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每年为其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其中省级财政负担代缴部分的60%。根据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8期)精神,剩余代缴部分,州、县级财政按照1:9的比例分担。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保缴费,仍按《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黔府发〔2014〕20号)相关规定执行。
截止目前,全区已经完成2018年符合社保扶贫政策的贫困人员社保扶贫系统认定共337人,社保扶贫政府补贴共1.69万元,其中省级扶贫政府财政补贴1.01万元,州级扶贫政府财政补贴0.07万元,县级扶贫政府财政补贴0.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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