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河北衡水高新区打出污染防治“组合拳”

   2019-03-19 衡水日报
49
核心提示: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去年以来,衡水高新区大力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搭建全省首个区级智慧环保监管平

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去年以来,衡水高新区大力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搭建全省首个区级智慧环保监管平台,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衡水高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开展专业治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初见成效。衡水高新区以入列全国首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单位”为契机,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凯天环保公司合作,采用PPP模式,实施第三方环境综合治理,总投资3.15亿元,启动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管”、中水回用、雨污分流、污泥处置等8项重点工程。2017年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典型案例全国推广,2018年被国家环保部推荐为“2017年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河北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此进行报道,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目前,园区内各项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已基本完善,衡水高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滏东、苏正、北区3个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19家重点化工企业完成“一厂一管”建设,通过污水在线监控和企业技术指导,有效根治了企业超标排放、偷排偷放。北控中水回用、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中水再生利用工程、北方工业基地滏东污水处理再生利用三个中水项目一期工程均已完工,有效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北方工业基地滏东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管”项目已完工,将有效地解决污水直排白马沟的问题,为白马沟生态修复打下了基础。衡水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一期项目已完成阳光棚、均质调节池、厌氧罐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后能够对衡水市域范围内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和资源化的处置,日可处理污泥150吨。

搭建监管平台,一张图打通园区监管“神经末梢”。衡水高新区投资2700万元建成全省首个区级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借助“互联网+”技术,聚合水、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监控视频和信息数据,实现对环境状况的实时监控与基于环境数据的问题分析和决策处理。高新区作为衡水市VOCs在线监测与报警示范试点,在全省率先完成县级监控平台建设。目前,VOCs在线监控设施已安装47台并联网验收,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已安装224台并联网验收。截至目前,已累计向管理人员推送预警、报警2395项,实现了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和环境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同时,衡水高新区通过智慧监测设备每天24小时获取数据,实现了对污染源点位、区域的精准监控,进而实现精准管理。通过在线监测平台,衡水高新区实现了对企业实时监控,倒逼企业探索VOCs深度治理,治污由被动变主动,也为精准治污提供基础,使执法变得精准、高效,极大提高了企业的守法自律性,有效减少环境违法行为。

科学组织减排,避免重污染天气下环境治理“一刀切”。一是组织开展企业应急减排。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条件下,衡水高新区科学评定企业的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分类管理,避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刀切”。为411家涉气企业制订了“量体裁衣式”减排措施清单,并通过采取停产、停限产、轮流停产等方式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其中,轮流停产企业227家、停限产企业157家,8家企业被列入不管控名单、减免停产企业12家、错峰生产差异化管理企业7家。同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他们人性化执行轮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轮停企业批次,分解企业可能承担的风险成本,在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为更多企业争取到生产机会,最大限度地保障生产。二是推行企业差异化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河北省《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以及衡水市《2018-2019年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的要求,衡水高新区结合实际,采暖季对铸造、医(农)药等重点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开展绩效评级,分类建立错峰生产企业清单。精准化、差别化的错峰生产,促进了全区减排工作的落实,提升了此类企业的环境管理装备水平,也实现了守法企业经济环保共赢。三是树立标杆企业。为实施差别化环境政策,加快绿色行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衡水高新区在24家纳税千万元规上工业企业中选取15家在废气治理基础、管理水平相对较高并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及“五度五化”标准的企业定为环保“领跑者”,在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实施生产免停或部分先进工段免停,有效提高环保“领跑者”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促进了其他企业向标杆企业看齐,从而促进了整个行业环保水平的提升。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