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智能制造发展。继续推动开发区智能工业“155工程”,完善智能装备工业规划,不断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在持续扩大省级示范车间总量的基础上,着力建成一批省级智能工厂,力争年内培育5家智能制造一体化解决方案企业、16家省级智能车间。
二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更大力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意识,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争做研发型企业,力争年内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工业设计中心5家。进一步增强科创园孵化器功能发挥50亿元产投母基金杠杆作用,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
三是注重新地标企业培育。着力实施“新地标”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进一步做大做强一批规模型、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新兴产业企业,力争年内新增6家企业。加大企业和重点项目服务力度,发挥开发区中小企业企业家联盟平台作用,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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