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发掘衡水数量众多、特色鲜明的历代贡品和老字号产品,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按照河北省文联《关于在全省开展“历代贡品和老字号普查认定工程”和承办“京津冀历代贡品博览会”的通知》要求,衡水高新区于日前开展“历代贡品和老字号普查认定工程”。
普查内容 1、贡品和老字号产生的年代和存在现状,功能与价值。包括贡品和老字号的产生与制作过程,生产技艺,特殊构造与成分,使用价值、经济价值、审美价值,贡品和老字号的社会心理和文化意义等。2、贡品和老字号产生的人文与自然环境。包括贡品和老字号产生的自然地理条件和人文条件、历史渊源和发展演进历程。3、贡品和老字号的文化外延。包括有关贡品和老字号的历史掌故、仪礼、轶闻趣事、诗词曲赋、风物传说、民间故事等。4、贡品和老字号的传承与传播谱系。包括代表性产地,代表性品种或作品,历代传承实体或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的方式等。贡品和老字号在当地和历史上的影响,包括销售范围方式渠道、社会口碑、经济效益。5、贡品和老字号的现存状态。包括生产情况,是否得到大力开发,是否因过度开发而造成工艺技艺失真,是否处于濒危状况,是否已经消失和失传,遇到的困境,以及贡品和老字号的发展前景,保护和开发贡品和老字号的建议和设想等。6、建国以来我市生产的曾作为“国礼”的产品。此类产品虽不是贡品,但却具有重要文化、经济和政治价值,是地域特有产品的典范代表,应单列纳入普查内容。
认定依据 贡品,是封建社会各级地方政府向皇家宫廷进奉的地域生产或制作的最具地域特色的极品与精华代表。其内容涵盖服饰家具、干鲜特产、工艺美术品、美食佳肴、文玩药材、宫廷生活用品以及特种技艺展演与服务等。老字号,是指在民间传承百年以上且坚持生产独具特色产品的企业或家庭作坊。主要依据有四条:一是历代典籍和方志记载(书证);二是历史晋奉或生产实例(实证);三是历史遗存物证(遗迹遗址、文物遗物或图片);四是现存或生产的实物。口头传说可以作为旁证。仅有口头传说而无书证实证、遗存的项目,只作为贡品和老字号资源普查项目,不作为认定项目。
认定范围 全区地域内生产、传承贡品和老字号产品的相关单位、企业或个人(家庭)作坊。
申请时间 3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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