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加快建设量子信息大科学中心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提出了加快建设量子信息大科学中心15条措施。其中,对符合条件的量子企业在济南设立的高端科技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在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研发、人才团队引进等科研条件建设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最高支持1亿元。
我市提出,依托济南量子技术研究院,集聚由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专家领衔的研究梯队,重点打造8-10个国际顶尖的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前沿研究室,建设20个由国内外一流量子信息专家领衔的研发小组,形成100人以上规模的高水平量子科研队伍,引进和培育若干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量子企业,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量子信息大科学中心。在济南高新区中心区规划建设量子谷,到2025年新增60万平方米的载体,打造国内主要的量子信息技术成果聚集示范区、国际领先的量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
我市明确,全面落实我市人才引进培养升级政策,在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引进培育计划中,对量子科技人才给予重点倾斜。符合上述条件的量子人才在济南高新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给予财政补贴。发挥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共同成立的量子科学研究联合基金作用,2019—2021年,每年安排经费600万元,重点支持量子信息青年科研人员,强化量子科技与人才储备。
此外,经认定的量子类企业在济南高新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和生产用房的,按不超过实际购房成本的40%给予补助;租赁办公和生产用房的,5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100%给予补助,每年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对量子科技企业孵化器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孵化器,对认定的孵化器最高资助500万元。对新增规模以上量子信息工业企业,分三年共给予60万元奖励,其中第一年给予30万元,第二年给予20万元,第三年给予10万元。政府主管部门推荐,对创建为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量子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扶持;新获批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扶持;新获批市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量子企业在济南设立的高端科技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在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研发、人才团队引进等科研条件建设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最高支持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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