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吉安及南昌、新余、景德镇、鹰潭、抚州、赣州7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吉安等7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享受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可获得国家政策支持。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根据批复内容,吉安高新区要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和产业技术优势,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投融资体系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等方面探索示范,探索出适合自身特点的创新道路、创新模式和创新机制,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努力建设成为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区、绿色发展引领区、开放协调发展先行区、创新政策和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区,打造长江经济带经济与生态联动发展的创新高地。
吉安高新区地处吉安县,2015年9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复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前,落户企业300多家,其中电子信息首位产业企业100余家,电子信息、大健康食品、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四大主导产业已初步形成。2018年,开发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4.9亿元,现有39家高新技术企业、1个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3个院士工作站及15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拥有各类科研人才4000余名,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骨干的科技创新体系正在加快构建。如今,吉安高新区已发展为我市对外开放的窗口、产业聚集的高地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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