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记者从烟台开发区宣传群团部获悉,为适应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新要求,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近日,烟台开发区在全市率先推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
根据新的办事流程,建设单位在申办施工许可证时,同步提交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相关材料。将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报监表》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整合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质量安全监督并联审批)》建设单位按照《申请表》中列明的材料清单提交相关资料(由有关部门办理并通过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推送审批结果的,建设单位不再提供有关审批文件)。
烟台开发区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统一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材料的收件、发件和咨询。行政审批部门在接到建设单位施工许可申请材料后,会同建设部门同步审核相关资料,并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建设资金已落实证明、具备施工条件证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实行告知承诺,企业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一个月内完成即可。
据悉,通过程序简化和流程再造,上述事项申请材料由原来的28件压缩为10件,数量压缩近三分之二;合并办理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时限纳入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限,能当场出具结果文书的,当场办理;对资料不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并于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时间缩减三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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