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近日获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补助人民币1亿元,该资金专项用于一汽奔腾品牌研发及自主创新项目。该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目前已拨付至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后续将由中国一汽拨付至公司,该补助不具备可持续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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