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更好地保障绿色出行,发挥节约型公共机构的示范和表率作用,按照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一部署,聊城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争创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为抓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全市机关率先引进共享型新能源汽车项目。
聊城开发区按照“节能减排、绿色出行”的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通过开发区管委会、国网聊城供电公司、聊城智通互联公司三方合作,在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建设新能源共享汽车试点。试点以合同管理模式,由聊城智通互联公司提供新能源车辆,聊城国家电网华昌新能源公司安装充电桩及配套设备,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协议使用。该运作模式促进了共享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装备的推广应用,节省了财政资金和公共能源,方便了机关工作人员绿色出行,得到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肯定,实现了合作各方携手共赢。
此项目的成功运行,是聊城开发区作为全市机关事务管理、新能源汽车使用推广工作试点先行区,探索实行以合同管理模式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和配备汽车充电设施的有力措施。将对公共机构节能环保、绿色出行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在此基础上,辖区内乡镇(街道)办公区、医院学校增设网点工作将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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