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中国一流的高新园区,其发展路径均是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始终保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战略定力,围绕战略选取若干关键着力点并做到极致,其发展动力在于制定完整先进而科学的政策体系。
塑造“高”“新”发展内核 ,吹响高质量发展的冲锋号!10月29日,沈阳高新区重磅推出了《沈阳国家高新区关于加快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医疗、体育休闲四个主导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简称沈阳高新区“产业促进政策20条”),立足产业促进、企业培育、双创发展,引领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
作为沈阳高新区对创新驱动支持力度最大的产业政策,“产业促进政策20条”充分借鉴了一流园区经验,体现了新动能培育、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新型创新主体建设等上位要求,充分吸收了“产业共同体”理念,设计逻辑和体系架构在全国具有领先性,初步实现对企业全生命周期、创新主体全门类的政策覆盖。
对标一流园区,实现赶超发展助力打造极具影响力的专业园区和产业集群
对标一流高科技园区,实现赶超式发展。作为沈阳创新发展的前沿阵地,沈阳高新区不断发挥引领示范、支撑带动作用,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力争为沈阳高质量发展、辽宁新时代振兴作出更大的贡献。
注重战略选择,明确发展着力点。今年6月出台的《沈阳高新区发展规划纲要》中,突出高新区积累30年来的“创新源头”“制造高地”“技术中枢”长板优势,推动以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医疗三大主导产业、十六个细分领域的现代产业体系,同时注重丰富和提高浑南文化体育休闲产业链和聚集度,推进体育休闲产业不断发展。
紧扣时代脉动,对标一流园区。当前,以武汉东湖、成都高新区等为代表的先进高新区政策体系设计日趋完善,在宏观战略指导下,相继建立起“1+N+X”或“1+N”政策体系架构,提高政策的系统性、兼容性;通过政策更新不断调整政策设计关键点,成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我们就是要通过沈阳高新区‘产业促进政策20条’这样的政策,因势利导,弥合社会化大分工带来的交流断层和信息孤岛,尽全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引导和推动企业间学习互动、信息共享等机制的建立,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推动产业发展从单一线性的个体创新向网络化集群创新转变。”浑南区区长、沈阳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心宇说。
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是提升高新区核心竞争力的强大引擎。在沈阳高新区“产业促进政策20条”酝酿过程中,充分考虑上位要求和最新趋势,结合了领先性与现实性,与沈阳高新区产业规划一脉相承;按“产业共同体”“产业生态圈”理念设计条款,从支持项目到营造生态,条款涵盖了产业壮大方方面面的需要,包括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科技企业招商引资、创新创业生态构建、打造对外开放高地和人才培养集聚等。
先行先试的政策体系,筑就沈阳乃至辽宁创新发展的前沿阵地。沈阳高新区“产业促进政策20条”制定过程中,充分结合国家、省市最新要求,融入了《辽宁省新型创新主体建设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在《沈阳高新区发展规划纲要》及产业专项规划指导下,经系统谋划与设计,以集成的方式出台,产业促进举措更加系统,并且排除各专项政策分别出台可能存在的交叉重复支持问题,同时还能避免政策实施过程中多部门管理、受惠主体申请政策兑现时无处可求等问题。
整合原有政策,实现全新突破,形成力度空前的政策体系。在此项政策的酝酿当中,沈阳高新区除了整合原有的分项产业促进政策外,新增了23条全新的产业促进政策。
61项条款,实现五大突破构建东北首个 “1+N”高新区政策体系
产业促进政策成为各园区产业发展的“风向标”,政策的先进性、创新性,不仅考验着各高新区的行政智慧,更决定着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成色”。沈阳高新区“产业促进政策20条”政策包括5部分、20条支持,具体支持条款为61项,构建出东北高新区中首个“1+N”政策体系。
第一部分是支持高企、高成长企业、平台化大企业等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提升存量,涉及入库、研发、融资、用房、转型升级、规模倍增等方面奖补。例如,首次备案成为独角兽企业、在科创板等上市分别给予200万元奖励;与沈阳高新区签署“共生发展”协议的行业龙头企业享受各项奖补政策,每年总计最高1000万元奖励。
第二部分是鼓励科技企业到高新区发展,引进增量,除给予重点项目用地用房和区域经济贡献的支持外,还给予专业园区、招商中介等服务机构奖补。例如,经认定的初创科技企业可享受“0235”房租减免政策;对于楼宇和专业园区,根据区域经济贡献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第三部分是支持多元主体参与高新区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包括重大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孵化载体、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科技金融、媒体等主体。例如,对于新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500万元运营补贴。
第四部分是支持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涉及企业海外并购、外资企业资金到位、外资研发中心设立、中外合作园建设运营等方面支持。例如,对于产业运营商等在高新区投资建设中外合作园给予场地、固投、运营经费等多方面支持。
第五部分是支持人才及人才服务机构发展,涉及人才直接奖补、用人单位奖补、校地联合办学、校企联合人才培养等方面支持。例如,对于重点高校等围绕高新区主导产业设立交叉学科专业和学院等,给予办公场地、固定资产投资和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办学经费支持。
纵观国内外高新产业园区的发展竞争,抢抓机遇、唯快不破是主旋律。沈阳高新区“产业促进政策20条”系统性、针对性强,含金量高,在支持方式上灵活多样,具有系统性、覆盖面、易操作性等特点,既适应新形势下全面推动创新发展的新要求,又形成了以下五个方面的突破:
沈阳高新区是东北第一个构建“1+N”政策体系的高新区,在全国也能处于领先地位;
沈阳高新区政策体系是东北最全面的促进产业发展政策,涵盖存量企业提升、招商引资、创新创业生态营造、国际化促进和人才集聚等5个方面61项支持条款;
沈阳高新区政策是东北最方便使用的政策,各类主体只需一个政策文本就可了解、指导申报沈阳高新区所有政策,此项政策在全国也具有一定的领先性;
沈阳高新区政策条款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与时俱进、与全国最前沿的做法基本接轨,领先于东北其他高新区。例如,助力产业共同体探索的大企业平台化支持、瞪羚独角兽企业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场景开发支持等条款。
“1+N”政策体系,在立足沈阳高新区“7+8”个部门以及高新区主要领导分管的行政区4个部门重点工作的基础上略有突破,此举旨在确保政策易落地、能执行,突破主要为确保政策的前瞻性,实现政策对工作的引领,由政策创新推动工作创新。
兼顾领先性与可执行性全面支持创新型企业成为核心支柱
“20条政策接‘地气’,对我们企业发展有全方位的支持。在政策的鼓励下,我们企业将勇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加快高新科技研发速度,力争在2021年实现科创板上市。” 沈阳拓荆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丽杰表示。
“20条政策鼓励我们全面探索‘京沈对接’新机制,拓展新平台,我们将依托北京中关村朝阳园全球化、特色化、专业化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资源,引入更多的北京前沿科技公司、世界500强的科技型企业落户在沈阳高新区。” 沈阳双创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娜说。
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作用,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沈阳高新区“产业促进政策20条”旨在凝聚起更为强大、更为持久的科技创新力量。
“本政策有效期5年。在政策执行初期,我们将每年安排4—5亿元资金用于政策兑现,目前政策的实施细则和兑现流程已制定完成,在线申报平台也将在近期实现。”沈阳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赵戈表示。
号角吹响,扬帆远航。在“产业促进政策20条”推进下,沈阳高新区重点支持高新区各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平台化大企业三类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成为各产业的核心支持。力争到2015年,高新科技企业突破1000家,高成长企业突破500家,平台化大企业突破50家。
找准定位、保持定力。“产业促进政策20条”落地之时,便采取了有诺必践、取信企业,稳步疾蹄、扩大影响的推进路径,在不断完善先行先试政策体系的同时,不盲目“求高、求全”,让喊出去的政策都能够兑现,与沈阳高新区各部门工作职能吻合,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能够落地执行,在操作上兼顾了领先性与可执行性。
一以贯之、久久为功。“产业促进政策20条”以培育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为目标,成为全区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政策文件。在未来发展中,沈阳高新区将持续开展宣传推进、兑现落实、政策调研、评估对标、完善补充等工作,让政策真正成为沈阳高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强有力工具。
抓好政策解读和宣传。“产业促进政策20条”政策发布后,将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组建专门政策解读工作小组,针对不同的主体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政策解读的准确性、有效性、权威性,同时不断创新表达方式,提升政策传播力、影响力。
抓好政策兑现与落实。政策兑现是政策“永葆生机”的重中之重,高新区在发布政策意见后,将抓紧出台政策的实施细则,并将在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集中受理窗口,实行产业促进政策的“一站式”服务窗口,方便各类主体申报。同时,积累各类主体政策申报、受理情况的大数据,为后续政策评估积累数据基础,用于指导政策优化。
抓好政策评估与更新。每年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评估各条款兑现情况和扶持效果、高新区各类主体政策需求是否得到有效满足等,确保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各项政策支持用在“刀刃上”,并在总体上评估扶持效果是否与沈阳高新区战略方向一致;按照一定周期,基于政策评估结果、重大政策创新需要,以及响应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需要和自身发展阶段等需要,对“产业促进政策20条”政策及产业专项政策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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