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湖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创建国家创新型省份,湖北省科技厅努力将科技创新落实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上、落实到科技企业培育上、落实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上,培植新的增长点,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一是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积极推进东湖示范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先试,重点落实股权奖励、创业投资、技术转让等优惠政策,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优化省级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方式,强化科技计划绩效目标管理。深入推进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进一步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大力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引导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实效。
二是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质效。启动实施“湖北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以过去无偿资助企业的重大科技项目资金设立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采取“定向、间接、有偿投入”和“市场评价”方式,每年支持1000项科技成果在省内企业转化扩散并产生经济效益。推进落实国家关于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改革、股权分红激励等先行先试政策和省“科技成果转化十条”政策,进一步调动高校和科研院所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加快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运行顺畅的科技成果转化区域扩散机制,将湖北建成中部地区乃至全国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核心区。
三是加大科技企业创业培育力度,做多做大做强创新主体。认真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求,深入实施“湖北省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通过机制创新,引导各类科技创新要素向科技创业一线聚集,全面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效果,重点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校大学生、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等在鄂创新创业,力争2015年全省孵化器新增科技创业企业2500家以上。
四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进一步提升激光、工业机器人与智能装备、集成电路、新一代通信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优势产业竞争实力。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培育医联网产业,带动智能医疗装备、生物医药和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互联网金融、大数据、4G、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加强农业技术创新,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动高新区联动创新发展和率先转型升级。
五是加强科技行政系统自身建设,提升科技行政服务能力。启动实施“全省科技行政服务能力大提升工程”,通过政策研讨、务虚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着力提升市县科技局长战略谋划能力。通过集中培训和网络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科技系统干部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服务能力、科技金融对接服务能力、政策咨询服务能力。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全省100%的科技管理干部接受有效的学习培训,90%以上干部成为专业领域管理与服务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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