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喜讯接踵而至,国务院同意设立西宁综合保税区,结束了青海没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的历史。据悉,西宁综合保税区总规划面积0.92平方公里,是青藏高原获批的第一家海关特殊监管区。
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西宁综合保税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综合保税区界桩,落实具体范围。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坚持以工业用地为主,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禁商业房地产开发,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
西宁综合保税区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综合保税区隔离监管设施的建设。经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西宁综合保税区将享受现行综合保税区相关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另有规定外,境外货物入区保税或免税;货物出区进入境内区外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境内区外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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