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高度重视微型消防站建设,严格落实工作部署,细化分工职责,并对微型站建立的目的、意义、工作时限做出统一要求,确保9月底前“厂中厂“微型消防站”建设进度达到60%,年底实现全覆盖。
二是强化标准建设。组织辖区内34家厂中厂企业参加微型消防站推进会议,按照《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将所有建设的微型消防站设置在单位(楼层)醒目位置处,悬挂标志标牌,并按照标准配备必要的站房器材,落实不少于6人的队伍配置,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重点对辖区微型消防站的消防器材、安全护具配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器材配置齐全、设备能用、微型消防站人员熟练使用,达到“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截至目前,开发区内已有6家厂中厂企业配置微型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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