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用活土地政策,加大与土地、发改部门的对接力度,争取用地指标向园区倾斜,对于省、市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大申报力度,实行带帽解决。
二是坚持集约用地。合理制定投资强度、地块容积率、建设密度,引导引进项目集约使用土地,加大标准化厂房建设和推进力度,进行集中连片标准厂房建设。
三是严格项目管理。对投资强度大、建设速度快、经济效益好的项目按照“好而快则优”的原则给予用地指标奖励,同时,对圈而不建、建而不快、建而不产的项目加大督办力度,动真碰硬,对不履行投资建设协议的项目用地坚决予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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