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制定了《滨海区餐饮服务单位复工要求》、《滨海区食品销售单位复工要求》,从复业范围、标准、规范、现场核查验收、防控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截止目前,共检查食品销售单位98家次,农贸市场2处,已经恢复营业食品单位37家,下达责令整改21家,印制并发放《致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2000余份。下一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达到复工复业条件的积极帮扶指导食品经营、服务单位恢复营业,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复工复业。同时,强化对复工复业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惩处食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做到“守土必有责、守土必尽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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