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决落实安全发展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强化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共管,切实扛起安全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和“底线”,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
(二)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对各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联合惩戒机制,打典型、抓示范,达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效果。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清原因,查明性质,查细责任,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加大“331”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依法从严开展执法查处,保质保量解决民意诉求,化解突出矛盾。
(三)抓实抓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紧抓工业企业标准化评审质量,推动企业标准化达标由静态向动态、结果向过程、形式向内在的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涉及冶金铸造、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危化品、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其他各行业领域严格按照各自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推动排查整治工作的全面落实。从全社会层面上加大宣传,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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