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高新区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安全生产工作,12月24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召开2020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管委会副主任、新潭镇党委书记汪顺泉、住建局、社会事务局以及高新区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关于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在建项目冬季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并结合实际对农民工工资“一金三制”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安全生产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汪顺泉指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从目前高新区来看,总体情况不容乐观,尚有部分企业未能按照国务院《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落实农民工工资“一金三制”,大部分在建工程项目仅开通了农民工工资专户,但都未能按照要求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
汪顺泉强调: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治欠保支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住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指示精神上来,全面提升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主动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大规模拖欠集体到市上访事件。住建部门要把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将农民工“一金三制”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作为企业信用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信用评价、评优评先、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挂钩。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每月不低于当月完工产值的30%作为月人工费,单独划拨施工总承包企业工作账户,未执行农民工账户拨付的,或对施工单位监督不到位造成农民工欠薪上访事件屡次发生的,主管部门将建设单位从房屋预销售及验收竣工备案上予以严格控制。施工企业未严格落实“一金三制”要求,责令马上整改、当月整改,逾期未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清欠不良行为记录,加收追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处以诚信评价体系扣分,限制评优评先等方面处理,造成欠薪群访事件的,或在国家省市农民工清欠工作中拖后腿,一律纳入“黑名单”,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中予以处理,并由人事部门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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