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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加快推进高新区创新发展

   2015-04-03 山东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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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山东省高新区建设始于上世纪90年代,截止目前共拥有省级以上高新区20个,其中国家高新区10个。近年来,山东
  山东省高新区建设始于上世纪90年代,截止目前共拥有省级以上高新区20个,其中国家高新区10个。近年来,山东省立足高新区主导产业,集聚创新资源,培育战略性新型产业,形成了鲜明的发展特色和优势,在扶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带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一、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高新区经济总量快速增长。近年来,山东省解放发展思想,强化使命意识,加快促进高新区带头创新驱动、带头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明确高新区的产业发展定位,强化创新载体功能,突出重点任务,拓宽发展空间,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创新资源集聚,促进高新区产业结构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优化升级,为全省转方式、调结构和经济文化强省的建设做出了示范和榜样,为推动全省经济实现创新驱动、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14年,全省高新区共实现固定资产投资4656.62亿元,同比增长22.72%;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56.1亿元,同比增长20.43%;实现税收收入1048.94亿元,同比增长15.42%。今年1—2月份,预计全省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达660亿元,同比增长30% ;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800亿元,同比增长20%。
  二、建设公共技术创新平台,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为构建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山东省结合高新区发展的重点领域,制定了《山东省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支持高新区创新研发平台、创新服务平台、创新孵化平台等三类平台建设。一是组建重大创新研发平台。先后组建了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鲁南工程技术研究院、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和国家创新药物孵化基地等一批重大技术创新平台,有效提升了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水平。二是搭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专利服务机构、技术市场和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为依托,在高新区内搭建了一批专业化服务能力强、网络化协同水平高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专利标准、人才培训、决策咨询等方面服务。三是完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以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作为重点,鼓励各高新区立足产业发展优势,牵头组建了一批综合性和专业领域的孵化器,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引进高水平专业运营团队,探索市场运营的新机制、新模式,为加快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载体作用。目前,全省高新区共建有各种类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60余家,孵化面积达400多万平方米,聚集各类创新创业人才11余万人。
  三、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高新区优势产业蓬勃发展。为加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力度,开拓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路径,2015年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科技厅《关于加快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围绕各高新区优势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方向,山东省以高新区和各类特色产业基地为载体,对全省高新区产业发展布局进行统筹规划,实行分类指导、差异化发展,打造特色产业聚集“高地”, 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按照全省战略规划、产业布局和东中西不同区域发展需要,山东省构建了国家高新区、省级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三级联动”的区域转型发展支撑体系,鼓励东部高新区与西部经济隆起带联合建立产业园区,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布局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实现了省级以上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梯次转移。目前,全省共建设了1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53个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创新型产业集群达到近百个,其中青岛数字家电、淄博化工新材料、济宁煤化工、潍坊汽车零部件等一批产业集群产值将达到或已超过千亿,潍坊半导体发光、济南智能输配电、烟台海洋生物与医药、济宁高效传动与智能铲运机械等4个产业集群列入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对全省产业转型升级起到了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四、加强科技金融结合,高新区投融资体系日益健全。为进一步缓解高新区企业融资困难,加快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提升企业创新创业水平,山东省不断拓宽高新区投融资渠道,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完善高新区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与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扩大信贷额度,设立专门机构,开发新型金融产品,初步形成了高新区财政资金、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知识资本为一体的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二是优化高新区投融资环境。山东省科技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银发[2014]9号文件 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配合国家相关政策制定了19条推动山东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山东省省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高新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聚集,2014年推荐13家小微企业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支持,3家创投单位获得阶段参股申报资质。三是搭建政府增信平台。依托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扩大银行资金对高新区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并以此为纽带,推动高新区与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齐鲁银行、省再担保集团等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其中,交通银行在济南高新区设立了科技支行。
  五、加强高层次人才支撑,高新区人才优势日渐突出。一是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把人才工作与创新型园区、特色产业园区的建设相结合,在依托高新区引进人才的同时,又依靠人才支撑高新区功能和特色产业的提升。目前,全省高新区区内各类研发机构总量近1000个,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高新区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了30%。二是实施国家和省人才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才工程,制定《山东省科技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启动实施了山东省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人才及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人才引领推动高新区创新发展。目前,山东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共投入经费800万元,已择优扶持了高新区的12个创新团队和46名创新创业人才。三是通过实施重大项目,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坚持项目实施和人才培养通盘考虑,把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作为引进人才、凝聚人才、培养人才、储备人才的重要途径,把人才和团队建设作为项目实施成效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实施重大项目,在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创新成果的同时,引进、培养了一大批高水平人才和创新团队,使优势产业的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六、强化政策督察落实,高新区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一是营造高新区创新发展环境。制定了《关于支持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转发,并作为山东省的重大改革举措,被中央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简报摘要刊发,对该《意见》给予充分肯定。为促进《意见》相关政策的落实,重点围绕创新孵化、科技金融、专业服务平台等方面,对各市和高新区落实政策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二是加大科技政策的督察和落实力度。近年来,国家、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技术创新的政策,但由于不同原因,部分高新区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对此,山东们多次组织深入调研,建立了促进政策落实的部门协调机制,研究细化工作流程,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动政策落实。建立了科技创新政策宣讲和培训制度,联合省财税部门,组织对高新区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讲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要点、研发费用的归集和具体操作程序,帮助企业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三是建立高新区发展定期通报制度。联合省统计部门,建立了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通报制度,对全省高新区发展主要经济指标按季度进行通报,充分调动全省高新区发展高新技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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