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开发区辖区内企业有序复工,指导企业有效杜绝在开发区发生疫情,近日,洪泽经济开发区制定了《开发区疫情防控驻厂员制度》,对复工企业安排驻厂员做好防疫工作。
开发区驻厂员要主动工作,服务与监管并重,做到“十不准”。不准违反企业日常生产秩序和经营管理制度;不准违反企业制定的疫情防控的相关制度;不准要求企业负责人或者安排专人陪同;不准隐瞒或帮助企业隐瞒企业防疫当中存在的问题;不准默许和漏报企业引进外来人员,特别是疫区人员;不准对企业反映的生产经营管理问题置之不理;不准接受企业的礼品、防疫用品和在企业留餐;不准擅自要求企业作出承诺,报材料、填表格;不准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职工稳定问题置之不理、隐瞒不报;不准对企业存在的一般性问题,采取生、冷、硬的一刀切的关停措施。
驻厂员需及时汇报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每日填报工作日志,重点做好“四查四看”。一查上下班秩序,看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口罩,是否体温正常,是否具有通行证,是否有未过隔离期外来人员;二查工作区域,看企业防疫宣传是否到位,是否有发热人员,企业是否每天消毒,垃圾是否及时清运;三查重点区域,看餐厅是否分餐独座、是否卫生,宿舍、厕所是否一天两次消毒;四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稳定,看企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企业的各项措施是否起到了稳定工人队伍的作用。
目前,开发区已建立起42人的复工企业驻厂员队伍,下一步还将根据复工企业数,逐步扩充驻厂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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