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山东无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疫情处置工作要求,对辖区内恢复生产的企业进行严防严控,落实“七个必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
一是必须对复产企业审批备案。各企业都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先报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报县工信局审批备案,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产复工。二是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各企业在复工生产前要详细掌握和了解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对于来自新冠肺炎疫情较重地区的员工要求其停止返岗,或推迟返岗时间,待疫情结束后方可返岗。如特殊需要必须返厂的,企业要负责对其先行隔离14天,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不得安排与其他员工进行接触。三是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企业在复工前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企业开工后,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进行多次消杀。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四是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企业在复工前和开工期间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纸,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五是必须严格落实属地监督责任。开发区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指挥部和七个工作专班,在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包保企业责任人盯靠在企业,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落实到各企业,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对企业开工情况进行严格管理,企业开工前要向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工信局报告企业开工前的排查检查准备情况,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开工生产。对于不履行开工报批手续,擅自开工生产的立即严肃查处。六是必须保障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以卫生防护用品、医疗器械、中西药品、消杀用品等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以及关联上下游企业为重点,组织好生产运营,最大限度发挥产能,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并于每天下午3点前报告生产供应情况。七是必须执行“日报告”制度。各企业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开发区管会进行报告,汇总后报县工信局,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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