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商业银行成立专门的科技支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优惠贷款服务。出台《福建省科技支行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及《福建省科技支行虚拟风险池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支持商业银行成立专门的科技支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优惠贷款服务。共支持5家商业银行在福州等6个设区市设立了科技支行(或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优惠主要体现在利率优惠或抵押优惠。省科技厅实际投入风险补偿金2240万元,科技支行已为6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3.3亿元。2015年省财政科技经费拟安排1000万元风险补偿金,与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合作在全省开展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
二是开展科技保险,降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风险。出台《福建省科技保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设立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财产保险、雇主责任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8个险种,对参保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25%的保费补助;编发《科技保险宣传手册》,累计发放科技保险补贴820万元,带动省内1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科技保险4000多万元,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160亿元的风险保障。
三是发展科技创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按照3.0亿元的规模,设立了福建省生物与新医药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处于起步阶段的生物与医药创新型企业。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引导基金共7000万元阶段参股的本省2家创投公司累计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12家、金额1.378亿元。下一步将推动筹建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创投基金,积极争取科技部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
四是引导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出台《福建省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非上市企业改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国家高新区非上市企业改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补助资金,对省内国家高新区非上市企业在改制进入“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分阶段给予费用补助,引导企业进入“新三板”融资,累计安排资金450万元资助家30家企业改制,其中10家企业(不包括厦门15家)成功在新三板挂牌。加快建设福建省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与交易市场,对在该市场进行技术产权和科技项目成果转让交易的项目,给予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支持。累计促成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30多项、总额5亿元,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近三年补助27项,补助金额36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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