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坚持建强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不放松原则,不断强化企业基层制度、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建设,深入解决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虚化等问题,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国有企业实际,按照“双重领导、地方为主”原则,建立统一归口、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并依据企业意愿,做好指导管理服务工作,在企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阵地建设和党组织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是推进治理体系融合。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党组织的法定地位、职责权限、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基础保障等内容,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及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使党组织发挥核心组织化、制度化。
四是抓好队伍建设。指导企业认真抓好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建设,重点在生产一线、生产经营骨干、优秀人才中发展新党员,并优先从优秀党员中选拔企业领导人员。同时,统筹抓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实用紧缺产业人才为重点,通过校企合作、企地合作等模式,建设数量充足、技艺精湛、门类齐全、能够支撑企业稳步发展的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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