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药健康支柱产业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并正式印发实施。
医药健康产业是以高科技含量和刚性需求为主要特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广阔。《实施意见》重新界定了医药健康产业范围,将医药健康产业主要分为现代中药、化学药、生物药、生物健康材料与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制药检测仪器与装备、医药商业与流通、医疗与健康服务八个细分板块。
《实施意见》提出了全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思路:坚持“创新驱动、特色发展、统筹推进、优化升级”的总体要求,突出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以“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导向,强化企业技术难题向科技攻关转化、科技攻关成果向中试成果转化、中试成果向产业化转化“三个转化”,强化通化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长春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一区一基地”双核心发展区建设,积极扶持梅河口、敦化、辽源、白山、吉林、四平等“六个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发展,重点做强现代中药、化学药、生物药“三大主导板块”,积极做大生物健康材料与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制药检测仪器与设备、医药商业与流通、医疗健康与服务“五大潜力板块”,力争到2017年,把医药健康产业打造成为全省新的支柱产业。
《实施意见》确定了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八项重点工作:一是做强现代中药产业;二是做优生物制药产业;三是做大化学药产业;四是发展壮大生物健康材料、保健食品与用品产业;五是加快发展医疗器械产业;六是加快发展制药检测仪器与设备产业;七是加快推进医药商业与流通业;八是完善医疗与健康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了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省医药健康产业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创新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医药健康产品制造业与服务业相互促进,产业格局趋于合理;骨干企业竞争实力明显增强,产业集聚水平大幅提高;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成为在国内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产业发展区域;预计医药健康产业实现增加值930亿元,约占当年全省GDP(按8.0%增速预测)的5.0%以上,发展成为本省新的支柱产业。
《实施意见》提出了强化和落实保障措施,全省将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推进相关扶持政策的创新与落实;强化科技支撑和引领,大力推进成果转化;加强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培育,提升产业规模;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层次和水平;强化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增强竞争优势。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深入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稳定经济增长、优化产业布局具有积极意义。将进一步强化科技对医药健康产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形成全省上下加快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合力,加快将医药健康产业打造成为全省新的支柱产业,打通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持续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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