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持续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工作的意见》及《鄂尔多斯市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市、旗两级统计部门将乡镇(开发区)统计工作“八有八化”(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设备、有网络、有制度、有培训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台账电子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工作法治化、统计信息网络化、统计宣传常态化)列入年度考核。开发区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推进。
一、岗位建设。设置统计岗位,从事统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应有正式编制。
二、经费保障。统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经费能够确保统计工作正常运转和大型普查工作有序开展。统计工作人员在承担大型普查时,应及时、足额为其发放补助。
三、办公场所。有符合标准且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存放统计资料的档案柜等,确保满足统计业务需求。
四、设备保障。配备接入统计内网的专用计算机、便携式设备(笔记本电脑)、打印设备和信息传输、数据采集设备(PAD)和通讯工具。
五、网络建设。接入统计专网,确保开发区与旗区、市、自治区统计内网运行畅通。
六、信息安全。配置必要的网络完全防护措施,将统计专网和互联网进行物理隔离,严禁同一台计算机在互联网和统计专网上交叉使用,确保不发生统计数据、统计资料丢失、泄密情况。
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经发局具体负责,按节点、分时段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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