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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创新 激发发展活力——山东梁山经济开发区实行“核心区+清单”管理模式

   2020-12-01 山东梁山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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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深化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县委、县政府经多方调研,反复研究,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明确了梁山

为进一步深化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县委、县政府经多方调研,反复研究,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明确了梁山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清单”管理的新模式,为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提质增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核心区+清单”管理模式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管辖范围和开发区核心区。开发区管辖范围为85.54平方公里,统一规划编制工作,属地镇街局部规划必须服从和衔接经济开发区整体规划,实现“一张蓝图”全覆盖。核心区管辖范围19平方公里,明确了经济开发区与属地镇(街)核心区及核心区外清单内81家企业、项目、用地管理、土地开发、主要道路、市政环卫绿化等管理工作的责权。

2.明确了管辖职权。经济开发区负责核心区及核心区外清单内企业党的建设、生态环保、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管理;负责项目立项及工商注册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初审等与经济发展有关的事项,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区域、企业、项目及市政设施管理等工作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属地镇街管理。

4.明确了财税分享机制。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财政分配原则,经济开发区管理的核心区内企业上缴税收形成的财力由开发区享有;核心区外清单内企业上缴税收形成的财力由经济开发区与属地镇街按4:6比例分享;清单内新上重点项目及新纳统企业上缴税收形成的财力由经济开发区与引资乡镇按5:5比例分享。分享基数为县乡分成前财力。

5.明确了财政支持政策。自2020年起,3年内县财政对体制分成的开发区税收增量部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财力按80%比例返还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土地出让收入净收益全额返还。

6.此外,还进一步明确了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统计和税收征管和派驻机构和部门、镇街协作配合机制等。

三、“核心区+清单”管理模式的积极作用

1.“核心区+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了管辖范围和管理职权,改善了权责不清现象。通过明确对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域、管辖职权、财税分享机制、配合机制等政策,进一步细化了重点管辖区域和企业项目、经济开发区与涉及镇街及各派驻部门的职权,压实了责任,彻底杜绝了部分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清、权责不明、推诿扯皮现象,更加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2.“核心区+清单”管理模式有利于管委会进一步瘦身强体,聚集发展动力。“核心区+清单”管理模式是体制机制改革完成后,围绕工作开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反复调查研究提出的,是推进经济开发区瘦身强体,确保经济开发区轻装前行的又一创举。通过对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管理职权、财税分成、镇街合作的进一步明确,确保了经济开发区能够集中精力抓经济、促发展,推动了开发区聚焦主责主业,回归本位初心。

3.“核心区+清单”管理模式实行动态管理,体现了科学高效原则。“核心区+清单”管理模式是县委县政府结合开发区实际,为推动经济开发区发展作出的又一决策部署,以政策上的支持为经济开发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体现了举全县之力助推开发区发展的决心和勇气。明确规定:管理企业清单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提出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备案。“核心区+清单”管理模式有助于加快梁山经济开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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