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保税区扶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暂行办法》正式印发。该办法从提供办公场地租金支持、支持企业降低运营成本、鼓励跨境电商企业落户、支持跨境电商监管场所建设运营等方面集中发力,加快培育和发展电商产业,促进园区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
“此前我区出台的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已于2019年底正式到期,为继续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鼓励企业加快开展业务,我们充分参考其他城市的创新做法和工作经验,修订出台该办法。”珠海保税区负责人介绍。
在鼓励跨境电商企业落户方面,保税区提出对落户首年度以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方式进出口超过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在支持企业降本减负方面,保税区将对在园区通关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给予3元人民币/包裹的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由商品所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指定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进行申领;对在区内租赁仓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根据“先交后补”原则,按照合同约定面积连续三年给予每月每平方米10元人民币的租金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
在物流方面,该办法明确对保税区内利用港珠澳大桥及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等通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以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方式通关的货车按车次给予物流补贴。往来香港的按照港珠澳大桥过桥费收费标准给予单程全额补贴。往来澳门的补贴50元人民币/车次。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记者梳理发现,新办法进一步加大了支持企业降低在园区通关运营成本的扶持力度,将原政策中的扶持金额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100万元人民币。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