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科技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大力实施青岛“三创”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助力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建设。
一是深化管理改革,释放活力完善创新保障能力。制定大力实施“三创”发展战略的意见,着力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调整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向,平台载体建设投入占比超过70%。创新投入方式,发挥杠杆作用,采用“拨、投、贷、补、奖、买”等方式,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完善创新驱动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科技创新的考核,加强对创新驱动政策、目标和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科研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壮大创业群体。加大科技人员股权激励力度,出台创新人才股权激励办法,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调动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
二是推进创新创业,改进服务增强成果转化能力。实施“青岛大众创业工程”和“创业青岛千帆启航工程”,加强政策集成和资源共享,出台孵化器“十条”,打造主体大众化、空间多样化、服务专业化的创业孵化生态体系。开展“园区集合贷”等融资服务,建立“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三级辅导体系,打造“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生态链条。发展技术市场,在国内首推促进技术转移的“六补”政策和科技成果挂牌交易规则,建成“一网一厅一校一基金”。搭建功能性科技融资平台,引导组建9只天使投资基金,规模近10亿元,已为21家初创型企业投资1.3亿元,助推“拎包入驻、零元创业”。实现13个科技信贷补偿金池对区市的全覆盖,累计为企业提供组合贷款20亿元。
三是引进高端要素,彰显特色提升城市创新能力。全面启动运行青岛海洋国家实验室,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打造世界第七大海洋科研中心。推进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加快成果转化,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深化与高校院所合作,启动与中科院第二轮全面战略合作,强化“2所7基地1中心”服务地方的能力,成功孵化24家产业公司。与清华、大连理工、中船重工等高校院所签署合作协议,西安交大、天津大学研究院启动运行,哈工程科技园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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