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市开发区日前出台《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 实现审批环节“超前介入”和开工证件“极速核发”,“快马加鞭”促进项目投资落地,以制度创新服务全面小康建设。
“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是指在投资方与管委会正式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后,有关审批单位通过容缺预审受理方式,将各项审批事项提前介入,投资项目获得土地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后,立即核发项目开工所需批准文件。
王维东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将原来的坐等审批升级为多部门联动的主动靠前服务,有效破解了投资项目审批耗时长的痛点难点问题,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实施“拿地即开工”推进机制以项目投资方自愿申请为前提,并承诺及时办理开工所需审批要件。审批部门根据项目类型分类细化审批服务流程,容缺预审、超前介入并及时出具项目预审意见。
王维东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下一步,区行政审批局将不断完善“拿地即开工”不同流程阶段的具体配套措施,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力度,确保各审批环节无缝衔接,使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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