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十堰经开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专题会在区综治中心召开。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李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信访、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司法分局、白浪街办等区平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治保主任、驻村(社区)民警、网格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委关于推进区域社会治理工作相关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区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就全区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深入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会议精神的工作要求,是完成国家首批试点城市建设任务的重要使命,是化解“疫后综合症”的迫切需要,是坚持人民之上的重要体现。全区上下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迎难而上、奋力拼搏,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打牢基础、强化保障。
会议要求,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部门力量,找准工作重点,主攻难点和弱项,不断提升区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完善“党委领导、部门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形成工作信息闭环;要紧紧围绕区域社会治理“治什么”,平安建设“建什么”,树立目标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民本导向,通过全面落实“平安吹哨、部门报到”,推动形成政府、社会、社区和居民联动共治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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