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广西《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4〕77号)印发实施以来,广西科技厅深入贯彻落实,以科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高新技术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抓住企业创新这个“牛鼻子”,带动科研、管理、投资等方面体制机制的改革,把企业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一、在引导和支持企业把科技创新做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抓手方面,扎实推进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工作。制定《科技厅落实〈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建立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的创新体系,近年来重点支持了汽车及零部件、铝加工等领域的大型企业作为相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突破产业关键技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探索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和科技攻关模式。在2015年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中,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高新技术领域项目课题经费共约8000万元,占总课题数82%,占总经费75%;产学研合作课题经费共约3270万元,占总课题数38.4%,占总经费30.8%。着力培育具有创新引领能力的大型龙头骨干企业,营造有利于企业成长的良好创新生态。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研发和成果应用推广中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立完善研发机构和研发组织体系,面向国际国内布局创新、延揽人才,创建知名产品和品牌,提高大型龙头骨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计划到2015年底,完成高新区工业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0家的年度目标,届时广西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将达600家以上。
二、在营造促进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政策法规环境方面,积极出台完善一批政策文件,全面推动广西科技体制改革。2013年以来,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一系列文件,明确规定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一系列任务要求和工作措施,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科技厅积极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优惠政策落实,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政策文件、激励自主创新系列政策的落实力度,强化面向基层的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科技政策的知晓度。积极研究出台《关于深化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的暂行规定》,通过改革事业单位成果使用、收益和分配管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及其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下一步,将出台《广西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和《关于支持自治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以国家级高新区为依托,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通过实施新型创新创业平台构建工程、环境优化工程、引领工程、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投融资扶持工程和文化培育工程等6大工程,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三、在充分发挥企业在行业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方面,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自身创新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承担行业创新任务。科技厅鼓励大型企业联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行业技术创新联盟,研究市场和行业的技术需求,提出重大课题,组织协同攻关。目前,广西拥有依托骨干企业组建的广西汽车零部件产业、广西铝及铝加工产业、广西粮油食品加工产业、广西制糖关键工艺及装备产业、广西橡胶产业、广西机床产业、广西量具量仪产业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下一步,将组建广西稀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由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牵头,加快广西稀土产业的技术攻关和技术升级;同时,加强公共创新平台建设,提升有色金属、机械、生物医药等广西支柱、特色产业的公共研发平台水平,在道路桥梁检测与养护、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有色金属新材料领域推动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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