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顺利通过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验收评估,荣获“2019-2020年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契机,坚持真抓实干争一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对机关办公楼实施节能节水改造,建设新能源共享汽车试点,引入智能化垃圾分类房等方式,全方位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据统计,2019年实现人均综合能耗189.5千克标准煤/人,同比下降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6.06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同比下降5%;人均用水量12.71立方米/人,同比下降15.8%。三项指标均处于山东同类公共机构领先水平。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全市率先引进共享型新能源汽车项目,在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建设新能源共享汽车试点,由聊城智通互联公司提供新能源车辆,聊城国家电网华昌新能源公司安装充电桩及配套设备,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协议使用,促进了共享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装备的推广应用,节省了财政资金和公共能源,方便机关工作人员绿色出行。自共享型新能源汽车项目实施以来,车辆使用260次,纯电动绿色出行8300余公里。在此基础上,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在辖区内全面推进增设网点工作。
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开展节水改造,合理规划架设固定式喷灌系统,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尽量减少水资源的“非正常”损耗。在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识,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耗水量。同时对公共区域照明及机关食堂炉灶、高效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提升改造,对机关办公区内高耗能办公产品进行替代更换。两年来累计节约用电4.1万度,节水850立方米。
开发区管委会垃圾收集区域引入智能化垃圾分类房,实现垃圾分类宣传、办公垃圾智能投放、闲置固定资产处理等一站式服务,依托垃圾房对管委工作人员垃圾投放信息进行收集,实现了办公垃圾的可追溯、可统计。通过对每日投放垃圾的统计,进行大数据分析,掌握办公垃圾投放习惯及需求,从而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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