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共同印发《关于公布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名单的通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和复核等环节,顺利通过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验收评估,荣获“2019—2020年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开发区管委会通过对机关办公楼实施节能节水改造、建设新能源共享汽车试点、引入智能化垃圾分类房等方式,全方位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据统计,管委会2019年实现人均综合能耗189.5千克标准煤/人,同比下降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6.06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同比下降5%;人均用水量12.71立方米/人,同比下降15.8%。三项指标均处于全省同类公共机构领先水平。
开发区管委会在全市率先引进共享型新能源汽车项目,通过管委会、国网聊城供电公司、聊城智通互联公司三方合作,在管委会机关建设新能源共享汽车试点。自项目实施以来,车辆使用260次,纯电动绿色出行8300余公里。积极实施节能节水改造,两年来累计节约用电4.1万千瓦时,节水850立方米。引入智能化垃圾分类房,实现垃圾分类宣传、办公垃圾智能投放、闲置固定资产处理等一站式服务,显著提高了垃圾分类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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