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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10万吨级液体集装箱码头项目推进取得重大进展

   2021-03-08 山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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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东营港10万吨级液体集装箱码头项目推进取得重大进展,近日,先后取得省发展改革委立项核准和交通运输部港口

东营港10万吨级液体集装箱码头项目推进取得重大进展,近日,先后取得省发展改革委立项核准和交通运输部港口岸线使用批复,顺利完成影响项目落地开工的两个最关键、最重要的建设手续,标志着项目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东营港10万吨级液体集装箱码头项目位于东营港区一突堤南侧,设计为1个10万吨级集装箱专用泊位,配套堆场20公顷,岸线长度420米,满足1条10万吨级集装箱船靠泊,可兼顾两条2万吨级集装箱船同时靠泊,年通过能力30万TEU,投资估算10.5亿元。该项目的建设,对加快完善东营港港口功能、适应腹地集装箱运输需求、发展多式联运、降低运输成本、促进临港产业及相邻区域集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是我市与山东省港口集团开展港产城融合发展战略合作的首批重点项目,为加快项目推进,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委托权威机构编制了东营港液体集装箱发展战略研究,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和深入论证,明确了东营港发展液体集装箱的定位和优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积极争取省港口集团、渤海湾港口集团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支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压茬推进支持性文件编制和审批工作,自2020年7月项目正式启动以来,仅用7个月时间,完成了项目策划和研究论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海域使用报告等6个专项报告编制,以及项目选址规划符合性意见、行业审查意见、海域使用预审意见、社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立项和港口岸线使用批复等6项手续办理,跑出了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的“加速度”,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发挥好牵头作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压茬开展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确保项目2021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2022年底具备通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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