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科委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会议一致认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内容丰富、意义重大,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抓手,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对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的全面总结,是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突出了整体性,统筹形成改革合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聚焦制约科技创新和驱动发展的突出矛盾,兼顾了创新驱动和驱动创新两个方面的体制问题,提出了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通道,最大限度激发创新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
北京市全力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精心组织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京发[2014]17号)、《加快推进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试行)》(京政办发[2014]35号)、《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试行)》(京政办发[2014]3号)等一系列改革探索,具备了良好的改革实践基础。下一步工作:一是邀请专家解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内容,组织市科技系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方案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二是本市前期先行探索、先行先试,改革已有非常好的工作基础,对已出台的改革文件、措施、工作经验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为下一步改革夯实工作基础;三是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按照已经开展并持续推进、借鉴落实、争取试点等三种类型,结合本市改革进展情况,提出本市初步落实意见,把握争取先行先试的机遇;四是将改革措施与市人大“坚持和强化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的议案办理、编制《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落实《关于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工作方案(2015-2017年)》相结合,进一步提出全市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应由市科委牵头的工作,要主动担当、全力推动,对应配合政府其他部门的工作,要主动作为、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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