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双创”的发展要求,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打造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双创”动力有效抵冲了经济下行压力,成为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前三季度,浙江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比全国平均高1.1个百分点,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对规上工业和服务业增长贡献分别达到60%和70%。目前,浙江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5位,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居全国第3位,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居全国第2位,R&D经费支出及占GDP比重达2.3%,被列为全国首批创新型试点省份、全国农村信息化建设示范省和全国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试点省。
近日,“发现双创之星”大型系列活动走进浙江,再次掀起浙江“双创”的新高潮。全国创新创业大赛中,浙江企业获奖数占全国获奖企业总数的一半以上;“双11”当天,阿里巴巴天猫交易额达到912亿元,“剁手榜”上浙江排名全国第2;杭州市创新创业活动日均3.8场,成为名副其实的“众创天堂”;省科技厅主编的《创业是杯什么茶》一书正式面世,等。浙江省科技厅在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做法有:
一、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完善众创“空间体系”。抢抓“互联网+”和“双创”发展机遇,大力建设创新创业平台载体。成功获批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了8个国家级高新区和25个省级高新区,推进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等5个科技城发展,加快布局建设梦想小镇、云栖小镇、基金小镇等100个特色小镇,累计认定科技企业孵化器160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分别达44家和6家,居全国第2。对新认定的省级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和200万的奖励;对综合评价前20名的众创空间每家给予50万的奖励;对各类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等给予补贴;对众创空间内的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给予社保补贴。到目前,全省涌现了100多家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贝壳社等14家被纳入首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体系,占全国1/5。
二、加强技术市场建设,保障众创“技术供给”。以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交易中心为目标,加强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2002年在全国率先建设省市县统一的网上技术市场。2014年12月,实体的省级科技大市场正式启用,在全省26个市县开展科技大市场建设试点,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累计培育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102家,培训技术经纪人2000多名。2012年以来连续开展5次科技成果竞价(拍卖)活动,共有521项科技成果成功竞拍,总起拍价6.86亿元、成交价9.09亿元,溢价达32.5%。有近一半的成交成果实现产业化,新增销售88.16亿元、利税5.67亿元。对通过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实现产业化和通过竞拍实现产业化的项目,政府按实际交易额的15%和20%给予补助。
三、加强科技金融结合,打通众创“资本通道”。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大力发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创业投资,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共同参与、市场化运行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着力优化创业创新融资环境。全省各级科技、财政部门设立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超过25亿元,全省创投机构达213家,管理资本达500亿元,均居全国第3。2015年,将信息经济创业投资基金扩大到50亿元。制定出台《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浙江省科技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等,引导银行扩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设立3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引导市县设立种子资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全省新设立种子基金23项3.87亿元、种子资金19项1.15亿元。目前,全省专利权质押贷款余额超过6.3亿元,居全国前列,各市县设立各类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2.77亿元。通过科技担保、专利权质押、信贷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银行为696家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25亿元。
四、加强科技体制创新,激发众创“内生动力”。一是促进资源向企业集聚。2012年以来,深入开展“三位一体”的产业技术创新综合改革,把重点企业研究院建在企业、把青年科学家派驻到企业、把科技资源配置到企业。省级财政给予重点企业研究院500万到1000万的补助,研究院所在市县按1:1配套,省科技厅连续三年累计给予300万到450万的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积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青年科技人才到重点企业研究院工作,优先列入有关人才培养计划,首批选派了106名。目前,全省在电动汽车、现代环保装备、医疗器械、机器人、信息经济等16条产业链建设了174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政府累计资助8.5亿元,带动企业投入研发经费70多亿元。二是大力支持人才创业。2009年以来省科技厅牵头推进了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累计已有151个,实施科技项目2718项,安排经费4.11亿元,集聚各类人才5285人,同时大力推进人才创新创业。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助和带动就业补助等。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职创业的,其收入在纳税后归个人所有;对离岗创业的,保留3年人事关系,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权利。对入选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首个资助周期为3年,资助期内对每个团队投入经费不低于2000万元,等等。三是促进科研资源开放共享。全省发放科技“创新券”1.1亿元,使用2600多万元,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实现科技数据“一网打尽”和创新服务“一步到位”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众创“法治环境”。制订《浙江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修订《浙江省专利条例》、出台了《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指导意见》,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2014年,全省专利申请总量和授权总量均居全国第2;全省专利行政执法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专利违法案件3506起,居全国前列;率先启动电商领域专利保护专项行动,全年处理电商专利纠纷2518起,约占全国90%。另外,培育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维权中心5个和21个,每个分别给予30万和15万的建设补助。实行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重大维权援助,单个一次性补助4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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