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进一步扩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呈现高发态势,中国企业尤其是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在海外受到的知识产权诉讼逐渐增多,这也是许多海外对手“狙击”中国企业的惯用手段。如何在有效合理利用规则、防范知识产权纠纷带来损失的同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绕不过的一道坎。然而,国内普通企业仅凭单打独斗,难以应付错综复杂的海外法律环境并承担高额的法律费用及赔偿损失。一旦陷入知识产权纠纷,企业的品牌经营和产品销售都将受到不良影响。数据显示,在近年美国发起的“337 调查”中,针对中国的调查占比逐年上升,2015 年 为 22.9%,2016 年 为 33.3%,2017年为 44.4%,2018 年为 40%,2019 年飙升达到59.6%。根据最新数据研究,2020 年涉及中国企业(含港、澳、台)的“337 调查”占比达44.9%,相比 2019 年有所缓和,但仍处于高频态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数据显示,中国超过 20% 的“走出去”企业表示在境外投资项目中遭遇知识产权纠纷,以南亚、东南亚、北美、西欧地区居多,仅 2018 年在美国就有 1047 家中国企业因知识产权问题成为被告。
“337 调查”
“337 调查”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 USITC)根据美国《1930 年关税法》 (Tariff Act of 1930)第 337 节(简称“337 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337 调查”的对象为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进口贸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竞争,目的为禁止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
广州开发区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深入探索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率先在全国推出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保险,实现该领域“从零到一”的跨越,为国内企业“出海”乘风破浪提供坚实支撑。
以承保思路创新推动险种成功落地
2014 年 7 月,中国人保财险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签署知识产权保险战略合作协议,推动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以下简称“海外侵权险”)落地,该险种主要涵盖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直接引起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或潜在诉讼,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或受偿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案件相关的诉讼或仲裁费用等法律费用,覆盖国内企业应对海外侵权案的主要损失。由于海外侵权险是保险公司的创新型新险种,过往无承保数据、无定价基础,且侵权风险分析所需的专利检索和分析的信息量较大、专业度要求较高,保险公司的风控成本也随之升高,再加上国内外再保险市场都认为海外侵权险逆选择高、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素来有“山寨”名声,风险较高且无风险转移措施,因此,保险公司并不愿意承接实际的保险业务,即使市场有实际需求,近六年全国范围内也一直未有该险种的落地。
2019 年 11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出全面部署,《意见》明确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其中,“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中明确提出“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将海外侵权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并利用其海外服务网络和专业渠道的法律资源去应对侵权诉讼,健全协调和信息获取机制,无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薄弱环节。推进知识产权保险的开发、运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专利转移转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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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请关注《中国开发区》杂志2021年第4期(总第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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