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二十二个领域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

   2018-07-02 人民日报
44
核心提示: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

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负面清单),自7月28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废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继续执行。发布实施2018年版负面清单,是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深入推进高水平开放、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重大举措。
  2018年版负面清单,由原来63条减至48条,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一是大幅扩大服务业开放。金融领域,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铁路干线路网、电网外资限制。交通运输领域,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国际海上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外资限制。商贸流通领域,取消加油站、粮食收购批发外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禁止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二是基本放开制造业。汽车行业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船舶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飞机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三是放宽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准入。农业领域,取消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种子生产外资限制。能源领域,取消特殊稀缺煤类开采外资限制。资源领域,取消石墨开采、稀土冶炼分离、钨冶炼外资限制。
  此外,2018年版负面清单积极探索开放新路径、新模式,对汽车、金融领域开放作出了整体安排,实行不断开放,将给予相关行业一定过渡期,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统一列出了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