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了解到,成都18日出台《关于优化电子商务从业环境的指导意见》,从放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条件、纳税服务等方面出台了12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营商环境。
据介绍,2018年成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87万亿元,同比增长28.5%。电子商务在创造新的消费需求、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同时,催生了众多新商业模式和业态,但成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仍面临龙头企业较少且实力不强、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
此次出台的《意见》旨在通过减要件、简环节、优化流程,做到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营造公开公平的电子商务竞争环境。在放宽市场主体工商登记方面,提出经营者可在网上自主申报企业名称进行登记,并进一步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电子商务个体工商户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在完善电子商务经营者纳税服务方面,《意见》提出成都将大力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成都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大型电商的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外,成都还将推动纳税人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接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服务。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落实增值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落实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切实降低电子商务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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