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4月9日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今年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改革力度更大,推出的措施也更有针对性。推进营商环境法制化方面,将推进物权法、合同法等一些法律的修订工作;贯彻竞争中性原则方面,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营商环境的评价等考核评价体系;信用监管方面,将完善顶层制度设计,研究制定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顶层设计文件。
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指出,要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的便利化改革,大大节约企业办事成本。还要推进营商环境的法制化。“下一步,将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推进物权法、合同法等一些法律的修订工作,主要是针对这些法律当中不适应目前形势需要的内容进行修订,以打造良好的法制化营商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周晓飞表示,下一步,将对标国际一流水平,推动审批事项应减尽减,简化审批流程和环节,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公正监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重点围绕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信贷、纳税、办理破产等方面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推动出台更多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举措,让企业有切身感受,使中国继续成为中外投资发展的热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说,公平竞争审查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一个重大的制度性安排。要按照竞争中性原则,部署清理妨碍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有违内外资一视同仁的政策措施。严格做好新出台文件的审查。今年年底之前,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确保涉企的政策措施都要进行审查,严审增量。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修订实施细则。
周晓飞表示,信用监管的基本思路就是按照信用状况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并实施差别化管理措施。下一步,将完善顶层制度设计。研究制定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顶层设计文件,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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