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受到愈加广泛的认可,“一带一路”投资绿色化也取得长足发展。当前“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BRBR)成员已发展到45个国家和地区的85家金融机构。且已有27家机构已签署《“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然而有数据表明,当前“一带一路”沿线的绿色投资缺口仍很大,且我国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市场主体内生动能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对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兴业经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团队(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兴业研究绿色金融分析师钱立华、兴业研究分析师方琦)(以下简称“兴业研究”),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部副主任曹明弟。
“自2016年中国在担任G20主席国期间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峰会议题,发起成立并共同主持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以来,绿色金融已成为全球热门话题。”曹明弟向本报记者表示,越来越多“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计划考虑、开始发展绿色金融,形成环球同此凉热的盛况。
“‘一带一路’沿线绿色金融发展潜力很大。”据兴业研究分析,从需求端来看,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大部分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方式仍然较为粗放,平均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都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该发展方式不可持续。因此,“一带一路”作为全球发展倡议,必须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提倡绿色发展。而将绿色投资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发展已经在众多政府和金融机构中达成了共识,截至2019年3月底,我国与英国牵头发起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已有来自中国、英国、巴基斯坦、阿联酋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近20家金融机构签署,习近平主席提出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也已有80多家机构确定成为联盟的合作伙伴。在此背景下,“一带一路”沿线大量的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领域投资需求,都将成为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契机。
从供给端来看,兴业研究表示,目前“一带一路”沿线的绿色投资缺口仍然很大,也就是资金供给相对不足。根据亚洲开发银行的估算,到2030年,亚洲基础设施建设每年至少需要1.5万亿美元投资,加上绿色转型升级需要的额外成本则达到1.7万亿美元,而现有的多边开发银行只能满足地区大约2.5%的需求。
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我国的绿色金融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兴业研究举例如市场主体内生动能不足,绿色金融工具成本需要降低、绿色标准尚需完善、绿色金融发展能力不足等。“在这其中,我们认为最大的阻碍,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绿色标准的完善以及市场主体内生动能的激发。”
在绿色标准方面,今年七部委联合印发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有助于金融产品服务标准的全面制定、更新和修订,我国绿色金融或将迎来标准的逐步统一。
兴业研究建议,绿色标准在实务层面国际国内将逐步实现统一。建议鼓励债券通下发行的绿色债券,同时获得国内绿色债券标准和国际绿色债券标准的双重认证或是第二意见,对于获得双重认证的绿色债券给予特殊标记或是说明;海外发债,使用国际绿色债券标准和认证机制,有利于国际投资者购买;时机成熟时,探索实现国际国内债券标准的逐步一致。
兴业研究告诉记者,长期来看需找到一种更合适的绿色标准,而非像现在只是简单的区分“绿”和“非绿”。这种非此即彼的标准使得其难以容纳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改造,如果未来我们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了这样的研究成果,做到每一项经济活动都能够有一个可通约的“绿值”,那么,对绿色的激励措施就会更加精准到位。
“在市场主体内生动能不足方面,由于在绿色金融领域,资金的供给和需求之间巨大的缺口,需要更多商业资本的投入,而目前市场主体的内生动能还未能有效激发。”兴业研究向记者讲到,我国属于新兴市场,主要以间接融资为主,目前银保监会公布的超过9万亿元的绿色信贷余额与2017年年底中国21家主要银行机构绿色信贷余额8.5万亿元比较,余额增长超过0.5万亿元,但与绿色投融资每年2万亿-3万亿元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缺口;虽然绿色信贷规模一直保持稳定增长,但绿色信贷占全部信贷的比例,这些年并未有显著增加,一直在9%上下小幅波动。中国绿色债券市场自2016年以来迅速发展,成为企业开发中长期绿色项目的重要融资渠道,但累计发行量目前也只有7000亿元左右,还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如何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特别是金融机构有动力加大绿色金融的投入,对于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
兴业研究认为,在解决市场主体内生动能不足的问题方面,目前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已经纳入了再贷款的抵押担保品范围和纳入了MPA考核,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对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进行贴息或是补贴的政策,这些激励政策还远远不够。如果没有有效的政策制度的激励,环境问题就无法有效的内部化,资金的供给和需求之间巨大的缺口也很难填补上。建议可以考虑更多的绿色金融激励政策,以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采取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为绿色金融定向降准以及绿色债权优先受偿等政策。定向降准可以为绿色项目提供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从而解决很多绿色项目收益偏低、融资期限长的难题。降低绿色融资的风险权重能够有效激励银行将信贷和资本重新分配给经济的可持续部门,且绿色信贷较低的不良率也代表其较低的风险,目前这一呼声已经在业内越来越强烈。让绿色债权优先受偿也是对降低风险权重的一种呼应,如果规定了绿色债权能优先受偿,相当于提高了其优先级,也是在降低绿色资产的信用风险,使得绿色资产成为更加安全的资产。
对于未来“一带一路”绿色金融的发展,兴业研究认为,首先在合作机制方面,绿色金融合作网络和绿色金融体系平台的建设将加快,绿色金融本身就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和能力不足的问题,而在“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发展中,增加了各国、各地区之间的合作,在跨区域的绿色投融资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将更加严重,因此,通过建设“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合作网络或是平台来促进产融对接、降低信息获取成本以及加强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将显得十分重要。目前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以及促进发展中国家发展绿色金融的可持续银行网络(SBN)都将在“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中英相关机构发起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已经有多个国家的20多家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签署,其秘书处也将成为“一带一路”的绿色投资者网络;由中国生态环境部和中外合作伙伴共同发起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于近期正式启动。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要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如果能够实现该平台与绿色金融体系平台的对接,将进一步降低绿色金融的风险与成本。
“另一个发展趋势就是绿色标准的逐步趋同和统一,绿色金融工具方面也将趋于丰富。”兴业研究告诉记者,标准的不统一是不利于各国和各地区之间绿色资本的流动的,我国绿金委与欧洲投资银行已于2017年开始合作开展中欧绿色债券标准一致化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绿色债券实现大幅增长,在2019年第一季度,国内贴标绿色债券发行量实现了大幅增长,达501.3亿元,是2018年第一季度发行量的2.8倍。兴业研究告诉记者,按照此趋势,2019年全年国内贴标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有望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如果更长远来看,目前我国绿色债券总量只占到了所有债券总量的1%左右,未来还有更大的增长空间。并且,随着我国“债券通”计划的推出,未来将有更多的国际投资者进入我国的绿色债券市场,而我国作为全球第三大债券市场,中国债券的外资持有比例仅4%,而日本和美国的债券外资持有比例为10%和43%。“因此,未来国际资本的进入还有很大的空间,这也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发行的增长。”
“‘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发展,不仅是从量上有数10倍的发展潜力,还将在质上实现全绿。”曹明弟预计,明后年中国绿色债券预计将在每年2000亿元人民币的发行规模上扩展到3000亿元左右,包括国外机构在中国发行的熊猫债也将越来越多。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