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正式出台,这是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当前,我国食品种类虽然在不断提升,但食品安全问题却多发、频发。从今年的3·15晚会上揭露的“虾扯蛋”辣条和“土鸡蛋”等问题食品,到海底捞、外婆家等餐饮商家卫生状况被悉数曝光,直至新近揭露的外婆家、西贝莜面村、华莱士等餐饮商家被查,近几年来的公共食品安全事件接二连三,如二恶英、阜阳大头娃娃、毒饺子、苏丹红、碘超标、三聚氰胺、地沟油、瘦肉精、染色馒头、南山问题婴幼儿奶粉,接连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断摧毁着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是重要民生。食品安全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国民健康的必然需要,是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党中央和国务院对食品业质量安全水平一直高度关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党政同责,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我国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主要涵盖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因食源性疾病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二是因农残、重金属污染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三是因非法添加和掺杂使假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四是针对中老年等特殊群体的食品、保健品欺诈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这些问题覆盖面之广,影响之大,使食品安全成为重大的社会安全典型领域,是我国目前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党和国家领导人最关注、也是媒体聚焦的主要社会问题之一。为此,应建立食品安全领域事前、事中、事后三道安全阀,防范遏制食品安全领域的乱象频发,还人民群众健康中国。
1、建立食品安全领域事前准入机制。一是建立食品行业领域法律准入机制。明确规定食品从业人员须按照各自从事的专项食品领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http://www.64365.com/fagui/article-640351.aspx>》《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条款,并在取得毕业证书的情况下才能获取食品行业从业资格。通过集中培训的形式,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水平和法律意识,从而达到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增强行业自律,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二是建立食品从业人员道德准入机制。突出企业第一责任人这个主体,鉴于食品领域属于重大民生,亦属于道德行业,大部分事件是人为事件,属于食品从业人员的故意行为,深层次的问题本质所在就是道德沦丧,应设立道德准入门槛,建立一票否决制,应明确规定但凡发生过食品安全公共事故和有过个人失信惩戒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食品行业,不得从事任何食品领域相关工作。
2、建立食品安全领域事中监管机制。一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规定包括餐饮在内的食品领域企业须完成信用资质认证,并且每个企业信用资质认证结果须公示,让消费者知情,用信用来捍卫我国的食品安全,打造全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着力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建设,建立食品从业企业诚信档案,建立信用数据库,可实行网上查询,并把信用等级列入企业考核指标体系,根据食品企业的信用评级,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对不同信用等级的食品企业实行分类等级化监管。二是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电子监控体系,强化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推动企业主动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并增加食品安全保障投入,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建立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体系,使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从而形成食品安全管控无缝隙、精细化、企业与监管部门双赢的大数据监管新模式。三是强化食品安全领域共治意识。单靠政府部门监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应构建各主体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的治理体系,以此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标本兼治;共建共治的治理体系由共治主体结构和责任结构组成,共治主体主要包括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媒体、公民等,同时细化社会共治主体各自的权责,明晰各主体的权力边界,实现权力、责任、利益的统一;拓展监管网络,建议聘请社会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同时开通和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共同监督。
3、建立食品安全领域事后严惩机制。李克强总理曾对食品安全问题表态,要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重典治乱。这表明政府高层已真正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已是一种国家乱象,食品治理刻不容缓。一是完善食品法律责任体系。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条例实施细则》,从法律上对食品安全的方针、原则、政策、措施及监管体制、主体、法律责任等予以规定。在法律责任上,设连带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在法律量刑上,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二是加强食品领域专项整治。把强化执法作为构筑食品行业道德底线的基本手段,启动食品安全、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联合大检查和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安全工作上台阶;工商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及时发挥监管部门的作用,严把准入关,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受理处置涉食品安全消费纠纷,严格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及时处理,处罚力度要大,使其难以再恢复生产;对于违法违规生产的商家,设立黑名单,公之于众,并规定凡是上黑名单的商家终身不得进入食品生产领域,同时,将其列入失信体系。四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利用报刊、电视、微信等多渠道扩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同时,及时发布劣质食品的辨别方法和违法生产商家的信息,并表彰优秀的食品企业和产品,以此进行食品领域的奖惩激励。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