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延边州制定出台《延边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指导意见》,以优惠力度最大、内容最全面的政策条件,为企业提供优惠便利的投资环境,真正把政策红利"让出去",把真金白银"送到家",把大企业好项目"引进门",加快推动延边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延边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指导意见》分三个方面、十六项内容,明确了适用范围、奖励政策、奖励原则、落实保障等相关内容,优惠力度空前、覆盖范围广、产业引导性强、灵活性强且公开透明。
其中,对新引进企业,延边州按照对地方财政贡献额度,从实现经营收入之日起,连续5年给予100%的奖励。已在延边州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以2018年对地方财政实际贡献额度作为基数,自2019年起,按照超过基数部分的新增地方财政贡献额度,连续5年给予100%的奖励。对新引进的总部经济项目,按照对地方财政贡献额度连续5年给予50%至100%的奖励。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